烟台环保移动执法箱正式启用
烟台市环境监察支队正式启用
环保移动执法系统和
移动执法箱,今后环境监察支队的日常工作中,必须使用
移动执法终端进行现场
执法,通过
移动执法箱内的执法终端或便携式电脑,就可以对执法现场的信息进行采集、并将数据同步上传数据库,同时后台支撑系统可进行实时监督。移动执法系统的启用加强了环境执法信息化建设,保证了各项工作的规范化运行。
在启动仪式上,省环保厅副厅长、国家环监局主任、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副总队长,烟台市环保局局长、副局长及环境监察支队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启动仪式。国家环监局主任、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烟台市环保局局长代表国家、省、市三级共同启动烟台市
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会后,烟台市环境监察支队综合科科长向记者展示了
移动执法系统。
执法人员取出
执法箱内的便携式电脑和PDA执法终端,也就是一部安装了特定应用软件的智能手机,向记者展示了执法人员今后的日常工作:打开移动执法系统后,调取一份执法单,详细列出了企业的相关信息,包括污染类型、执法记录等;现场执法时可通过
执法箱内的照相机、摄像机等进行拍照、录音或录制简单视频的方式采集现场信息,
移动执法箱能支持使用便携式打印机打印相关文书,交由企业签字确认或使用电子签名;还可现场查询相关的法律法规、污染品和化学品处置方法、执法程序和行为规范等各项执法规范数据。
移动执法箱和移动执法终端可谓是“无所不能”。
开展移动执法系统建设,是新形势下环保工作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加强环境执法信息化建设的必然选择,也是对
环境监察执法队伍的新要求。全省各级环境监察机构都要应用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进行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实现各级执法人员和环境监察业务双覆盖,并于今年组织开展了第二批试点工作。烟台市作为第二批省试点城市,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工作步伐较快,今年已有6个市、区参加了省级试点,是全省试点最多的市,随着9月17日启动仪式的顺利举行,标志着烟台市移动执法系统已全面启动。